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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见杀加怒。
【释义】
看见有人被判死刑,执行死刑的时候,不替他哀怜,反而加以嗔怒,这种人实在是太残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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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说:“如得其情,则哀矜而勿喜。”这是说有罪的人,当他接受刑罚的时候,仍然应当体谅他犯罪时候的动机,不可以轻率任意地加重他的罪刑;况且死者不可能再复生,虽然是他自作自受,罪由自取,然而现场看到他受刑被杀,心中应该是感伤不已,为他掩面哭泣流泪都来不及,怎么可以加以嗔恨愤怒呢?这种人的心,实在是太残忍了。至于家禽兽畜鱼类,被人宰杀的时候,更是应当要怜悯它们的无辜;若是见到它们被杀而加以嗔恨愤怒的话,这种人一定是残暴酷虐嗜好杀生的恶人啊!
从前有位叫郑邻的人,突然暴毙死了。后来冥王发现,原来是抓错了人,就把郑邻放回,阎王对郑邻说:“你回到阳间以后,应该要认真地积德行善,看见有人杀生,你就为它们念南无阿弥陀佛,或观世音菩萨,那些被宰杀的生灵,因此就能够解除被杀的痛苦,得到超度,投胎转世,而你也可以得福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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