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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赏罚不平。
【释义】
赏罚若是偏轻,或是偏重,就是不公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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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是奖赏有功劳的人,或是惩罚犯罪的人,稍微做错了一点,便是不公平;而且公道既然不存在,人心就会不服了。这样不但没有办法奖励有功,惩罚犯罪,并且反而会积怨招来灾祸啊!
诸葛孔明说:“我的心就像秤一样,不能够为人减轻一些或是加重一些啊!”陈寿称赞他说:“孔明对于尽忠益时的人,虽然是仇人,必定会奖赏;而对于犯法懈怠执行公务不利的人,虽然是亲戚,也必定会惩罚;倘若肯认罪,便是值得原谅的,就是犯的罪很重,也必定会释放;而用巧言辩解自己的罪行,虽然所犯的罪很轻,也必定斩杀不饶。所以当时蜀国的将领,都能为国家卖命。即使像魏延这种叛国之徒,当时在孔明领导之下,也没有任何的异议;而李平、廖立两位将领,虽然遭到孔明废除官职,判罚终身流放边疆,却都没有半句的怨言。所以有权司赏罚的人,应该以孔明作为榜样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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